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4月19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效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市、区纪委关于2018年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针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民政兜底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及“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和案件,立行立改、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推动民政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民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认真履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新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结合新区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和区民政局在扶贫助困领域工作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从落实主体责任入手狠抓思想教育,强化负责担当意识,着力解决政策执行“软”问题。
成立xx街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工委书记张世生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街办事处主任王学梅担任,副组长由街工委副书记李梦友,街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吴桂友,街副主任周蓓担任,崔春喜同志为办公室主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身心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上来,切实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深刻领会将扶贫助困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的内涵实质,推动在工作中做到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
(二)从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入手狠抓政策宣传,加大政策信息公示力度,着力解决政策宣传“淡”问题。
建立低保政策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各村居对在保人员每月进行公示,街每季度进行公示。加强对各村居低保公示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低保二次公示工作,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从规范业务流程入手狠抓审核审批,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着力解决资金发放“慢”问题。
定期向村居民政专干开展业务培训,业务培训内容着重加强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培训,严格审核审批和各类资金发放程序,严把低保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入口关”,该注销的坚决注销,该变更的及时变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每月确保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使各类低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
(四)从动态管理入手狠抓监督管理,加大动态跟踪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动态管理“乱”问题。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我街对新申请的低保家庭和困难老人100%进行入户调查。加大低保复审工作力度,按照新区部署认真完成复审工作,准确核实低保对象及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是否符合条件,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办理。
(五)从完善制度入手狠抓机制整改,健全规章制度,着力解决监督检查“散”问题。
建立例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助困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低保动态管理、长期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定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制定并完善发放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工作流程,明确街镇、居村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条件、按标准、按程序做好补贴对象的登记、初审、公示、录入及汇总上报,建立并规范补贴对象档案。
(六)从开展专项整治入手狠抓治理整改,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低保工作中“贪”“假”问题。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8〕21号)要求,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近亲属备案制度,以财政供养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占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时效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今年6月份开始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至年底前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6月底前)。
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筹工作安排,细化工作内容,排好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有结果。
(二)深入梳理排查,广泛收集线索(7月底前)。
村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7年以来信访投诉举报、专项审计、专项检查中反映扶贫助困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梳理、登记、汇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每件问题都要有处理结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11月底前)。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我街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分析扶贫助困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化建设,对各村居扶贫助困领域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将扶贫助困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扶贫助困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扶贫助困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并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我街要认真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治理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动真碰硬、集中攻坚,通过严的纪律、实的措施,切实将民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例会制度,形成与纪检、各村居定期会商沟通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加强配合协作。
(二)树牢宗旨意识,精准把脉施策。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民政政策,坚决杜绝民生兜底相关政策的变通走样。全面提高低保对象准确率,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严格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到户到人,确保基础信息准确、真实,档案资料齐备、完整。紧密结合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进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三)跟进业务指导,持续有序推进。我街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对各村居开展专项治理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共性问题,密切追踪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解决的路径,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推广管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要经常深入村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真实情况,在一线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助困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