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根据《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意识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十三五”xx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为主线,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敬老爱老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传递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有效构筑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持续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10月1日至31日(10月17日为法定老年节)
活动主题:“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集中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宣讲,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xx市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就,展示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和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敬老爱老文化。要举办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大讲堂、敬老故事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主题活动,组织敬老爱老公益广告、涉老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等展演展播活动,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做好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国家及省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全省百名福星孝星以及xx市“十大福星”“十大孝星”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活动。市老龄委拟于10月上旬举办市级“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也要适时启动本地工作,保证“敬老月”活动家家支持、人人知晓。
(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市要普遍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等活动。各地要继续开展“祝福百岁老人活动”,结合高龄津贴发放等老年人优待事项,保证每位百岁老人的慰问金(品)不低于500元,并向新晋百岁老人赠送省老龄办统一监制制作的“百岁寿星”纪念牌匾。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年人。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并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深入老年人家庭、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开展慰问活动,重点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独居、失独、灾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广泛开展送健康活动,组织医务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精神关怀、心理疏导、健康指导、送医送药等服务,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送艺术、送科普等惠老活动,动员文化、科技志愿者参加为老公益文化演出或科普巡讲,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等社区老年人开展文艺、科技技能培训。
(三)广泛开展老年人风采展示活动。 市老龄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老年人书画展、摄影展,启动“中国人寿”杯2019年安徽省老年人春节文艺晚会暨xx市第四届中老年春晚节目海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老年艺术团体及个人报名参加2019年安徽省老年人春节文艺晚会暨xx市第四届中老年春晚海选活动;要积极开展老少携手、各方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展现新时代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重点策划“老有所为”特别报道,高频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集中展示一批老年人对年轻人“传帮带”的事迹,传承老年人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讲好老年人正能量故事;要深化“银龄志愿行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和传递经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继续组织法治宣传、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年专业人才参加志愿行动。
(四)全面开展老年维权和优待活动。各地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和涉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发现并解决老龄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权力义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要以老年人办理、换发新版卡片式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为契机,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要切实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要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活动,解决一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要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敬老月”期间,市老龄办将会同各区老龄办、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老年法》和《实施办法》“一条街”宣传活动,各县同步组织开展。
(五)扎实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普遍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组织“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和参创单位集中开展“敬老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拓宽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制度。要组织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要开展为老服务技能竞赛、敬老标兵评选等活动,号召个人立足岗位,践行优待、优先、优惠、优质理念,提高为老服务技能,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敬老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全体老年人的意识,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今年主题,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精心组织策划系列活动,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确保“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老龄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掀起宣传高潮,持续保持热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氛围和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重视关心基层。各地要把“敬老月”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坚持向村居、农村倾斜,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抓住老年人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既帮助尽快解决实际困难,也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作用提供帮助,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让老年人真正受益。
(四)进一步做实总结调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调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各地要分别于9月26日前、11月8日前向市老龄办报送2018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活动总结。市老龄办将适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的县(区)老龄办进行通报表扬。
全市2018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上一篇: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下一篇:二年级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