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工商局党组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深化“四整治一评议”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安排,为切实解决全区工商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局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干部作风问题、持续推进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民服务不畅四项整治,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认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党员群众对整治成果进行评议,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建立改进干部作风长效机制,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推汉中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助力汉台“五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解决庸懒慢虚等“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工商系统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三、排查整改内容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刻查摆问题,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刻查摆我局干部作风存在的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和市工商局的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和市工商局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 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整改不力;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方面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在依法行政、遵守纪律方面是否存在滥用权力,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执法监管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下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购物、看影视片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升学、乔迁等事宜,在内部食堂、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或“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二)推进四项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分局“四整治”按照局党组《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市工商汉党组字[2018]9号)确定的分工进行,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分别按照下列整治要求,修订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持续推进“四整治”工作。
1、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一是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调研走过场、搞形象工程、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机械照抄,违规支出“三公”经费,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和区委《实施意见》,抓早抓小、动真碰硬,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常态长效、落地生根(分局办公室牵头)。
2、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脱贫攻坚领域认识不深、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群众工作不细致,脱贫结果不真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确保我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分局办公室牵头)。
3、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按照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项目建设主题年要求,认真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十条禁令”,集中整治营商环境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权力、包庇纵容欺行霸市、审批效率低等问题(分局行政审批股牵头)。
4、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需求表达与反应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品牌,着力破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突出“五治”,坚决纠正廉而不勤、廉而不为问题,让群众看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五治”即:治“弱”,解决领导干部不亲为、不先为等问题;治“庸”,解决部分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治“懒”,解决部分干部工作消极、不在状态等问题;治“推”,解决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强,遇事推诿扯皮,急难险重面前绕道走等问题;治“慢”,解决部分单位和干部思想僵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分局监察室牵头)。
(三)开展群众评议,持续转变作风。适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我局干部作风进行评议。
四、方法步骤
分局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从2018年24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8月24日——8月27日)
1、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印发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分局党组会和动员大会,对分局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分局局域网、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媒体,对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8月28日——9月4日)
1、制定排查方案。分局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情,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分析梳理本部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排查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体现特色。
2、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按“自己找、组织点、集体议、相互评”的方式,组织本部门干部开展自查、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建立个人和本部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附件1),为整改提升奠定基础。
3、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走访群众、问卷调查、信访举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干部作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分局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梳理,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进度(附件2)。坚持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形成可印证、可检查、可考评的整改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1、开展重点督查。分局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
2、严格执纪问责。对存在“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限期重新排查整改;对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约谈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经重新排查整改问题仍然较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在分局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领导小组下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严抓实;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活动中,确保本部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3、建立长效机制。分局要及时汇总总结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市工商局、区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作风建设融入到改革发展各领域、党的建设全过程,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4、按时报送资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资料报送分局监察室。9月2日前报送本部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情况;9月6日前报送本部门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9月26日前报送本部门干部作风问题“四整治一评议”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