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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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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我省已纳入国家12-17岁人群接种工作试点省份,为做好我省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速构建人群免疫屏障,制定本指引。

一、工作原则

(一)各级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始终把接种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接种条件的应接尽接。

(三)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加强风险防范。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接种操作规范,加强环境污染防控。

二、接种对象

现住本省12-17岁(即接种时应年满12岁、未满18岁者)且无接种禁忌的人群。

三、接种疫苗及程序

(一)疫苗种类

目前可用于12-17岁人群紧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国药集团中国生物**_*有限***(北京生物)和**_*维***(科兴中维)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具体以说明书为准。

(二)接种程序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后续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或疫苗说明书为准。

四、动员组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辖区12-17岁青少年群体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种组织形式。针对12-17岁青少年主要在读初中、高中(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普通高校的特点,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牵头,指导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组织、宣传动员、摸底造册、随访以及跟进暂缓接种者补种等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群体)有学校组织与跟进。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做好12-17岁非在校人群的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五、预约方式

各地优先以学校为在校12-17岁学生进行的团体预约为主,同时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部分居住在当地的未成年人个人预约(含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及适龄社会青年,应由监护人预约或本人在监护人指导下预约)。各地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正常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六、组织实施

(一)人员培训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接种培训工作。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尽快组织完成相关学校培训,卫生健康部门选派有经验的师资力量协助做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方案和工作要求;接种对象、时间、任务及指标;接种知情同意书(附件2);目标人群摸底登记方法和要求;宣传和组织动员的方式方法;接种后随访及接种后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漏种者跟进及动员等。

卫生健康部门针对预防接种人员和急救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方面培训,重点加强心因性事件防范和处置培训。

(二)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学校负责对在校目标人群摸底;街道、乡镇、居(村)委协助开展社区摸底工作。

摸底调查人员负责做好目标人群信息登记,学生集体接种收集信息的工作指引参考附件3。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报送数据信息,同时告知家长(或通过学校):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学生及其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能够提供身份证件号码的有效身份证明、学生预防接种证,以及接种注意事项等。

学校将摸查后接种对象名单***审核后,报同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将相应接种对象名册反馈给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接种任务时间表,并将***。

(三)接种方式

各地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组织接种,可在学校内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开展学生专场接种;或学校与属地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组织陪同学生前往定点接种单位接种,或接种对象在其监护人陪同下自行前往定点接种单位接种等。

接种单位应优先安排学校集体接种,通过设学生接种专场、绿色接种通道、专用接种区域等方式优化学生群体接种服务。学校临时接种点设置依照《广东省大型临时接种点设置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建议接种现场提供空调及新风系统,确保接种现场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合理配备设施设备,应备有足够留观空间和充足座椅。学校临时接种点必须严格制定处理突发事件、冷链储运和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及心因性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启用前必须由当地防控指挥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处置,确保接种安全。

(四)接种实施

1.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接种场地,防止人员过多、拥挤,提前做好科普宣教,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应激程度。

2.学校在组织学生前往接种单位接种之前,可以请家长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预先登记学生和家长的信息,生成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学校收集每个学生的档案二维码,在接种时集中交给接种单位,接种单位通过扫码快速定位接种对象档案,完成档案信息自动补充。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3.接种当天,学校组织接种时,学校应派专人负责再次核对接种对象信息,做好现场组织和秩序维护。受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学生接种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接种知情同意书。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向接种人员告知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如监护人事先签署接种知情同意书,则应在知情同意书健康状况栏目中如实反馈受种者健康情况)。接种后,受种者须在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4.接种现场要做到疫苗、冷链、物资和人员等到位,接种人员要针对未成年人群特点,按照规范要求“四严格”(即严格执行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严格掌握适应症和接种禁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严格落实接种后留观)做好全流程操作和管理,按《**_*因性事件防范工作指引》要求做好心因性反应防范工作,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对因禁忌而不予接种者应做好沟通解释;对暂缓接种者另行安排接种时间。

5.做好接种对象档案管理,确保接种对象档案的身份证信息和本人信息一致,避免重卡。有预防接种证者,可通过预防接种证在接种信息系统查询接种档案,在相应档案中核对或补录接种对象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无预防接种证者,根据接种对象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家长姓名、身份证信息等)在接种信息系统查询有无接种档案,确定在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接种档案者方可新建档。没有录入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错误或重卡,将无法进行相关的医保结算。

接种后,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同时做好接种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并管理。

(五)接种后监测及处置

学校应跟进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落实情况,尤其是自行在社区接种的学生,落实督促跟踪,确保应种尽种;并对其接种后3天内做好健康随访,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接种单位等部门报告。学校不得通过微信群、QQ群以群发或接龙等方式随访相关信息,应一对一随访。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新冠病毒疫苗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现场调查工作指引等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增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人员力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监测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风险或异常信号。对疑似预防接种严重异常反应者,要在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要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保障顺畅的抢救急救绿色通道积极救治,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信息反馈及通报

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加强信息互通、沟通反馈接种进度,对接种进度较慢的地区、学校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接种工作安排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倒排工期,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人群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

(二)社区动员与宣传

各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青少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前,要充分动员和协调卫生健康、宣传、妇联、残联、公安、宗教等有关部门,以获得支持与参与;指导各类学校采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非在校人群的宣传动员,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苗的科普宣教。加强学校相关人员培训,使其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等要求,全面保障在校学生接种后安全;配合学校开展适时适宜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针对性做好心因性反应的宣传科普,减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风险。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等,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偶合反应,提高群众接种意愿和依从性。

(三)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苗相关舆情动态,加强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监测,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培训,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避免负面舆情发酵。发现疑似疫苗相关死亡病例、同品种同一批号疫苗发生2例及以上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疫苗管理法》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接种对象的健康危害,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舆情。

(四)加强医疗保障

按照有驻点急救急诊人员、有急救药品和设备、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畅通的转运渠道和院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四有”工作要求,做好接种现场医疗救治保障。同时做好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发病人员带离留观现场、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二版)

受种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疾病简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主要表现是发热、干咳、乏力,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随着疫情的蔓延,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需要,为适龄人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

【疫苗作用】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

【接种禁忌】疫苗接种禁忌参照产品说明书。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者;(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4)正在发热者;(5)妊娠期妇女。

【不良反应】接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胀、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肌肉痛、头痛、咳嗽、腹泻等。

【注意事项】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对所有受种者产生100%的保护效果。以上内容可详见疫苗说明书。

【异常反应补偿】如经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为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疗卫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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