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xx职业学院: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明节来临之际,市文明办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积极传播节日文化,大力传承优良家风,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过程中,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31日至4月7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把握节日主题。坚持群众性广泛性,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一是开展纪念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观看纪念烈士事迹的影片、纪录片,献词、献花等祭奠方式,表达对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培养利他精神,激励健康成长。各街道、社区要利用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阵地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革命英烈先进事迹活动。二是开展祭拜民族英雄、祭扫烈士陵园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教科局、工青妇、xx职业学院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在校师生、学生家长集体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主题党日、团日、队日活动,缅怀纪念先烈、学习英雄事迹。三是开展网上系列活动。教科局系统组织青少年登录内蒙古文明网清明网上祭英烈专题页面(http://nmg.wenming.cn/zt/qmzt/),在网上进行祭扫,开展网上祭英烈、网上敬鲜花和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以此引导学生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敬仰和追思。网络文明传播者要积极发挥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开展手机传播活动,通过短信、微信等进行传递。四是广泛开展清明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慰问烈属、烈士遗孤,帮助在外乡贤祭扫家乡先人等活动,以此传承烈士精神,告慰温暖烈士亲人和在外乡贤。
(二)传播节日文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认真做好阐释、推广和传承工作,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广播、电视、报纸要加强对节日习俗、风土民情的介绍和传播,使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文化部门要开展节日文化展示,利用节日活动平台,讲好清明节日生动故事,弘扬清明节精神内涵,努力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三)涵育优良家风。坚持培育家国情怀,把节日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作为传承弘扬家风的重要节点,引导人们把爱家与爱国统一起来,培育爱国精神、激发报国志向。通过祭奠和缅怀先烈、先人、先贤,弘扬和继承他们优良的家风、家训,妇联、各社区要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积极传承家和万事兴、百善孝为先、忠厚传家久等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
(四)记住乡愁乡情。抓住节日期间人们亲情更醇厚、乡情更浓烈的特点,全市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传承先烈、先人、先贤积淀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开展经典诵读和讲故事活动,挖掘富有本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爱乡爱国,把乡愁乡情融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五)培育节日文明风尚。开展节日期间集中宣传教育,要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中倡导“和谐清明,文明过节”的理念,引导人们讲规矩守秩序,改陋习树新风,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社会习气。开展文明祭祀劝导活动,鼓励职工、群众网上祭扫,不提倡在市内各街路口焚烧祭祀品,确保清明祭祀活动文明、和谐、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运用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活动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倡导廉洁自律之风。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营造节日氛围。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群众讨论、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清明节习俗,及时报道节日活动。精心组织公益广告宣传,围绕传统节日主题,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对传统节日进行时代化解读、形象化展示、故事化表达,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教育人。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请于4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邮箱: ,联系人: ,电话 。
xx市文明办
2018年3月28日
全市“我们的节日”——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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