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特别是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思考、推进组织工作更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与发展同步,与现实同行。结合林西县情,具体来说,组织部门要力为“突击队”,组织工作要必为“服务器”,组工干部要尽为“探路者”,全力打好强本固基、提质增效、凝心聚力三场“硬仗”,切实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好务。
一、强本固基,“本”强“基”固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人为“本”,党员、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可谓“本”中之本。要强本,须在四个方面下真功:一是重育。注重按结构、分类型、依梯次培养、锻炼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近、中、远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形式、多手段、多渠道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加强与包括内蒙古财经学院在内的区内外高等院校的协调合作,使之成为育人尤其是育本“基地”。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强化对35岁以下的高学历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和提高,以使他们尽快成长,需要时能及时补充到领导干部队伍中来。二是重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潜显共存,远近互有,点面结合,绩效融通。进一步加大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力度,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实行末位淘汰,拓宽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党员干部发展经济、维护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重调。适时调整无疑能够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建设想发展、会发展、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不失时机地调整、充实、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根据领导班子的运转和考核情况,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干部应在班子之间适度交流,班子内部成员之间也应适度进行职位轮换。四是重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林西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实现规范权力运行与保障权力行使相统一,规范个人用人行为与规范县委集体用人行为以及组织部门操作行为相结合,权力与责任相对等、统一。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党内民主。
组织为“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否牢固直接决定着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要固基,应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全覆盖。因地制宜,因需制宜,不断优化组织设置,与致富链、合作经济组织、社区服务队、生产班组等相融合、渗透,力求农村、社区、教区以及“两新”组织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强班子。班子是“领头雁”,配强基层班子至关重要。继续深化村级班子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村级“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真正把发展愿望强、组织带动能力强、市场意识强的人选拔到村级“两委”班子中来。继续增加“两委”班子成员工资性收入,按政策解决好在职及离职行政村书记、主任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城镇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周密做好县直各系统党委换届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基础、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并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增实力。尤其是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村级经济发展示范基地,按照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模式要求,明确各村发展的主攻方向,一以贯之,合力攻坚,不断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上级、本级、下级的支持和帮助,力争两年内化解村级债务。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定目标、定规划、定项目、定措施,努力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形成长效机制。
二、提质增效,“质”提“效”增才能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提质,即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和实效性,勇于推陈出新,敢于实践试验。林西县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公推直选党组织书记、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三项综合试点单位,在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和干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现实情况和试点过程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今后一段时期,仍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制定落实推进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促进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协调配套推进。
一是围绕代表任期与党代会年会,深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认真抓好上级党委关于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林西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探索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在取消县委候补委员、增加县委委员职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县委全委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职能作用。丰富党代表视察调研的内容、方式,继续组织党代表针对党的建设及党委机关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继续组织邀请县乡党代表分、部门和党委派出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建立代别列席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乡镇党委会。加大“四级”联系网络建设及工作力度,畅通渠道,发挥作用。
二是突出公开推荐与党员差额直选,继续推进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性操作办法。职务出现空缺时,继续实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村等基层党组织继续扩大公推直选试点。研究探索实行直接选举的范围和条件。研究设置直接选举对象,探索换届时在乡镇实行委员、书记直选。研究探索候选人提名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扩大候选人提名范围,继续实行正科级干部提名推荐,设立专家推荐组,并建立健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制度。
三是强化规范与监督,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用人机制,深入研究落实县委书记在用人上应有的权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权力界限,进一步规范用人权。更加注重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门的关键、核心作用,针对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选人用人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形成规范具体、衔接紧密、便于操作的工作流程。在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同时,规范和监督组织部门的操作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研究探索责任追究机制、全程监督机制、协同联动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增效,即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工作的效率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集中力量抓好“两力”建设:一是提升决策力。进一步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深化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一把手”的决策能力,要“出”好主意,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当“班长”、不当“家长”,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深入开展乡镇科级班子决策民主化和县直科级单位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点工作,推行重大事项议事票决制,严格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完善推进决策民主化的制度体系。二是提升执行力。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职责清楚、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把职责明确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下挂专项推进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批评“不落实的人”,对已经办完的报结果,正在办理的报进度,没有完成的找原因,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问责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奖劝善,以罚惩恶,旗帜鲜明地关心、支持和重用那些讲真话、干实事、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用精神和物质的各种手段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三、凝心聚力,“心”凝“力”聚才能实现统筹和谐发展。凝心聚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凝心,即思想统一,心往一处想;聚力,即步调一致,劲往一处使。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快发展上来。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克服当前困难、推进新一轮发展的契机和动力。面对现实,必须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解决发展为了什么、发展依靠什么和怎样发展的问题,牢固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勇于摒弃思想禁锢,敢于突破传统模式,善于破解发展难题,在复杂形势中捕捉发展机遇,在困难局面下创造发展条件。紧紧围绕保增长这个当前的首要任务,深入研究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解决影响发展和制约发展的各种突出问题。真正把保增长的成果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增长、促发展,坚决防止有悖于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倾向,坚决避免盲目发展、无序发展。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广大干部的注意力和工作着力点集中到狠抓落实上来。面对特殊形势、特殊困难,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学会客观分析形势,深入研究问题,既要防止消极悲观、思路不清、无所作为,又要防止心浮气燥、不切实际、急功近利。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使工作部署更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必须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一切以发展为重,一切以大局为重,在工作上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在落实上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在全县上下形成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