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团结统一。"这一论述,高瞻远瞩,言简意深,为我们深入持久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明了
方向。
一、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紧迫性
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腐败现象将长期存在的经济动因。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是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的体制因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消极影响仍将长期存在,影响和毒害社会精神生活,这是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的思想因素。一言以蔽之,我国目前诱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彻底整治腐败需要一个较长的逐步遏制、不断铲除其滋生土壤和条件的历史过程。同时,目前的国际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精华与糟粕并存,相互激荡,互相渗透,互相碰撞;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以及民间往来更加频繁。这一方面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不少风险;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一直亡我之心不死,国内的反腐败斗争往往与国际间的反颠覆、反渗透斗争互相交织在一起,变得异常复杂、尖锐,近年来,广东一些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便利地理条件,千方百计与国外敌对势力互相勾结、互相利用,一有风吹草动,便携带巨额赃款赃物潜逃国外,寻求国外敌对势力的庇护。这种新的形势下出现的较量与斗争仍将长期不可避免,更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二、认清不坚决反对腐败,就将导致亡党亡国的严重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要实现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果不下决心解决好某些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将产生亡党亡国的灾难性后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前苏共的下台、苏联的解体,虽然点燃导火索的是反共分子,但对于苏共党内的腐败分子来说正中下怀,他们乐得一呼百应,顺水推舟,纷纷重新排队,这样不仅能续继当官,还能更快发财;而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在苏联剧变中的冷漠态度说明,苏联普通党员人民群众对苏共失去了信心,已经无所谓何党执政,国家是否健全了。因此,中国共产党如果任由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轻则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则要被人民所抛弃,而共产党的生命力就在于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社会主义政权的力量就在于人民的支持,失去了这些,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再强大的军队,再威力巨大的核武器都不能挽救。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的着重论述又一次提醒全党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要警钟长鸣。在新世纪新的进程中,必须继续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加大力度,整体推进,才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领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
"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反对腐败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反腐败是以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确保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因而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内容。首先,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当前,腐败现象的存在虽然是个别的、支流的,但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挫伤了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为了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反腐败是维护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举措,腐败现象是腐朽思想和文化的外在表现,它侵蚀人们的灵魂,腐蚀党的肌体,使正常的社会道德失范;因此,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一条就是通过教育,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人们头脑,把反对腐败与弘扬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抵制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强的斗志。再则,反腐败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保证人民利益不受侵犯;纠正部 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防止把人民利益转化为小集团甚至个人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坚决消除腐败给人民利益带来的损害,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是反腐败必须着眼于满足"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腐败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正
确处理反腐败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关系,把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的发展,才能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反腐败必须着眼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勤廉兼优典型宣传、党纪法规教育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反对腐败的良好氛围。三是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要着重从两个方面解决问题:一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为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腐败分子。二要着力解决不正之风问题。腐败案件毕竟是少数,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还是来自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受利益驱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纠而复发;要解决这些问题,除继续开展刹风整纪和加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执法监察外,还需要从源头上寻找治理对策,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总之,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贯彻落实
上一篇: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