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这对于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完善制约机制,就要从管权、管钱、管人等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机制、制度的薄弱环节入手,以规范、完善、创新为基
本途径,完善预防惩治腐败现象的制度和法规。例如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职追究制,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以及党内民主监督程序、廉政谈话诫勉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要通过建立健全制约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改制革弊,治本断源。
强化监督检查,首先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应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题检查,平时由职能部门负责抽查,适时组织党风监督员开展督查。对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有问题的限期整改,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其次要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重点报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同时,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应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三,坚持责任考核制度。考核内容要看得见、摸得着;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不好量化的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结果要有硬性规定,并将考核结果同评优、晋级、奖惩挂钩。第四,坚持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等问题,都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十七届四中全会创新反腐制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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