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
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二、党委副书记、处长:
1、对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廉政反腐工作。
3、负责郭台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监督检查,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坚决查处处管干部及党员违纪案件
3、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5、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工作。
四、副处长:
对分管部门、金丰社区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工作:
1、落实计生政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2、加强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五、副处长:
对分管部门、村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工作:
1、抓好农业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2、抓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六、党委委员:
负责抓好五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党委委员:
负责抓好农场、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对分管部门、南湖农场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工作:
1、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
2、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3、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及化解工作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的防范工作,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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